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与应用,促进绿色交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我市将继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目标: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需达到现有总量的30%,同时新建充电设施不少于200个。
二、政策措施:
1. 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和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2. 在市区内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停车费减免政策。
3. 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三、组织实施: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共同为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交通体系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XX市人民政府
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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