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孙伟铭醉驾致5死1伤的案件再次引发公众热议。作为李春雨律师,我将从法律角度剖析此案背后的法理争议。2008年,孙伟铭因醉驾连撞5车,造成多人伤亡,其行为震惊全国。然而,当时因其未获驾照,检方最初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最终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应以“交通肇事罪”而非更严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一方面,孙伟铭的行为确属严重违法;另一方面,他并未预见到事故后果,主观恶性稍逊。李春雨律师认为,此案件反映了我国对无证驾驶与醉驾处罚力度的提升需求。如今,“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但类似事件仍需法律持续完善,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正义。💪
法治中国 交通安全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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