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是一个著名的哲学典故,出自中国古代哲学家公孙丑之手。这个典故的主要内容如下:
有一人向赵国的公孙丑问事物之间的差异与关系。那人提出白马是否是马的问题。公孙丑开始解释,他首先提到关于定义的问题:“如果白马与马存在区别,那么请给出具体的定义,让二者有所区别。”接着,他提出“马”所定义的特性是白马包含的属性,“属性不能被反驳的是内涵事物性质的本质特性”。但他随后说明:任何事物的特殊性都离不开共性,“尽管它们是白马,但是作为马的根本性质并没有改变”。他认为存在两种观点可以说明事物性质的存在:“个别概念不可以包括一般概念的存在;另一种是一般概念并不涵盖所有个别的具体形象。”于是得出论断:“白马非马。”意思是白马并不能简单地被看作是马的概念的全部定义。换句话说,虽然它被称为“白马”,但它仍然是马的一种形态,并不能否定其本质属性是马。这一典故描述的是对事物特性的认识,既要认识到其共性也要认识到其个性。同时也阐述了事物的概念不应受事物的表面现象影响。这强调了人们在对事物进行定义和分类时,需要准确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避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询问历史专业人士。
白马非马的典故
“白马非马”是一个著名的哲学典故,源自中国古代逻辑学家公孙丑对辩者的批判和进一步阐释。“白马非马”的原话是出自战国时期的《公孙丑篇》。具体的典故如下:
在进行辩论时,有人提出“白马非马”的观点,认为虽然白马带有“马”的字眼,但并不等同于马。他的理由在于白马强调的是颜色属性,而马强调的是种类属性。这两者之间存在差异,因此他主张白马不是马。这一观点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公孙丑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论证,指出在特定情境下,某些概念并不能简单地等同或混淆。这一典故后来成为了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辩证法的重要话题之一。
这个典故不仅仅是对语言和逻辑的一次挑战,也反映了人们对于事物本质和概念的深度思考。关于这个概念的理解至今仍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解释。有些人认为,它是对事物特性抽象化思考的基础概念,在特定的情境下可以被灵活运用;但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片面的理论。不同的人可以基于自身不同的思考方式给出更多独到的理解或表述出关于该典故新的启示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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